近期部分公司以“海控”“发控”字号注册公司,并以“海控”“发控”的名义开拓市场。我司为海南省属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海控”“发控”“海南控股”均为我司使用的字号。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公众产生误解,我司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司下属公司海南海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3日将其持有的海南省智慧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海南发控智慧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至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现该公司与我司无股权关系。
二、海南省智慧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期使用我司字号注册了多家控股子公司,我司已发函要求其停止使用。截至目前,尚有海控友砂再生资源(海口)有限公司、海控建材(东方)有限公司、海控海洋再生资源(文昌)有限公司以及海控再生资源(海南)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未完成更名或注销手续。
三、上述公司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与我司不存在股权关系,上述公司以“海控”“发控”的名义拓展业务的行为与我司无关,其在存续期间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